1.不可以带30000毫安的充电宝。过去充电宝不属于铁路部门所规定的危险品或违禁物品,对于携带数量和容量并没有限制。
2.不过7月1日起,坐火车时携带的充电宝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以一般充电宝3.7V电压为例,100Wh相当于27000mAh的容量,因此一般20000mAh的充电宝依然可以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