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大名著《水浒传》中,武松的官职是“都头”,在第二十三回《景阳冈武松打虎》中,当武松打死老虎后,到了阳谷县衙后,知县看武松忠厚仁慈,有心要抬举他,就对他说:“我今日就参你在本县做个都头如何?”
武松立即跪谢:“若蒙恩相抬举,小人终身受赐。”知县随即唤押司立了文案,当日武松便做了步兵都头。于是,武松在上梁山之前便被人称呼为“武都头”。
其实,在《水浒传》中,在武松之前,便已经有了“都头”这个名词了。
比如在第十三回中,济州郓城县令时文彬上任后,“知县随即叫唤尉司捕盗官员和两个巡捕都头来见,本县尉司管下有两个都头:一个唤做步兵都头(朱仝),一个唤做马兵都头(雷横)。这马兵都头,管着二十匹坐马弓手,二十个士兵,那步兵都头管着二十个使枪的头目,二十个士兵。”
通过郓城县的都头管的事和人员,我们可以分析出,都头应该相当于现在的县公安局辖下的派出所所长。
而且,这个“都头”的官也不是一个多大的官职,因为,这是一个知县都可以随时任命的官,也就不存在什么品级了。
在《水浒传》里出现的“都头”基本都是在县衙里当差的,除了我们熟知的朱仝、雷横之外,还有沂水县都头李云(第43回)、清溪县都头钱振鹏(第112回)、兰溪县都头郑彪(第117回)。
难道“都头”在宋朝时是县衙的捕快吗?其实不然,“都头”在宋朝时属于军营中的一种官职。
要搞清“都头”是个什么样的官,我们首先要把“都”的定于弄明白。
清代史学家钱大昕在其著作《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五《宋金官印》一节中说:“宋军制以五百人为一营,每营设指挥使一员,其下为五都,每都马军设军使一员,副兵马使一员,步军设都头一员,副都头一员。”
南宋杨仲良编撰的记载北宋历史的纪事史书《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也印证了这一个说法,该书记载在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十二月,诏河北征调“强壮”(地方征集的带有民兵性质的乡兵):“五百人为指挥,置指挥使。百人为都,置正副都头二人、节级四人。”
这也就是说,宋朝的军队是以五百人为一个独立建制,这个建制的长官叫“指挥使”,每营又分为五“都”,所以每“都”就是一百人。在步兵每都里设都头一员,副都头一员,每个都头手里掌握着100人的宋军。
与宋朝同时存在的辽国和金国,也都在军队里设置了“都头”一职,大致和宋朝的相似,因为辽、金的很多制度,都是从宋朝模仿而来的。
而宋朝的制度,又有不少是从唐末五代延续下了的,“都头”一职便是如此。
据《新唐书·兵志》记载,唐末唐僖宗在黄巢起义时往四川逃跑,大宦官田令孜趁机募集神策军五十四都,“诸都又领以都将,亦曰‘都头’”。
只不过,唐朝的“都”比宋朝的规模大多了,每都一千人(见《资治通鉴》卷二五六)。
到了元朝,“都头”这一官职不再延续使用,在整部的《元史》里,根本没有出现“都头”这个官名。
因此,在宋朝时“都头”一职,是军队里的一个官职,而并不是县衙里的捕快头头。这一点,是不是有点出人意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