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佩戴合适。为保证完全的保护,佩戴合适是一项必须的要求。有些个体防护装置的设计及尺寸仅局限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同种族其脸型也有差别。例如,针对高加索人设计的面罩,载在黑色人种脸上就不合适。对于个体防护用品自身来讲,用来在穿戴上调节的余地是有限的。
2.使用期限。护品使用者必须做到无论何时出现危害,个体防护用品都佩戴在身,所以佩戴者的接受程度就很重要。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一种用品不能被接受,人们就不愿意佩戴它,从而影响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注意力和精力。
3.舒适。舒适虽然是一个主观性的指标,但是,对用户而言通常也能有一致的感受和看法。
4.保养。要经常清洁、检查和维护,其使护品处在可以使用的状态。
5.培训。使用者及主管必须了解其使用限制、正确的使用方法、正确的佩戴方法及必要的保养方法。为达到所需要的保护效果的标准,这些知识是必须的。
6.相互关系。这是考虑到在工作环境中,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实际问题提出来的。有些眼部保护用品与周围的光线不相匹配,还有一些在戴上呼吸保护器具后,使用不方便。这类问题可以通过正确的选择来解决。但是,在选择单项的个体防护用品时,需要有一个全面的考虑,这样可以对个体防护用品作出组合的选择。例如,一个防毒面罩除了可以保护呼吸道之外,还可以在设计中加入对眼的保护。
7.管理承诺。这是在任何一种安全计划中都要有的必须条款,特别是对个体防护用品来讲更为需要,因为这是防止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线。任何一起工人未遵守要求来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事件都会引起劳资关系及政策方面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