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检程序
(1)行李物品检查
旅客进入机场大厅时首先将行李物品放入X射线安 检设备(不是电视检测机)的传送带上,工作人员通过电视荧光屏检查后贴上“XX机场行李安全检查”的不干胶条。
(2)旅客证件检查
旅客办理完毕行李托运和登机手续后,将护照、机票、登机牌等交检查员核验并在登机牌上加盖安全检查印章。
(3)手提行李物品检查
将随身携带的手提行李物品放在电视监测机的传送带上,由检查人员通过荧光屏检查。如发现有异物,须由检查人员开包检查。
(4)旅客身体检查
旅客通过特设的探测门,进行身体检查。如发出报警声,还需用探测器再查,或重新返回,将可能发出报警声的钥匙、香烟、打火机等金属物品掏出来,直到通过时不再发出报警声为止。
2.安检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旅客及其行李物品中是否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确保航空器及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安全检查必须在旅客登机前进行,拒绝检查者不准登机,对破坏民航安全者,依照民航安全保卫条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