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本人提交休学申请书。
2.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3.如以生病为理由,需要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证明。
4.满足以上三项,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报批表》,办理报批手续。
5.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休学证明并发放《休学程序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