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 “三公”,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解释:
1.在秦朝,宰相李斯所创“三公九卿制”,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这三公是有实权的,可管理朝廷行政、军事、内务等。
2.西周时期,类比三公的最高官职是太师、太傅、太保。
3.西汉时,设立了大司徒(丞相)、大司马(太尉)、大司空(御史大夫)。东汉指太尉、司徒、司空。唐、宋沿袭其官阶但已无实际职务。
4.明、清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只用作大臣的最高荣衔,没有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