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在夜间行驶途中,要适时察看仪表的工作情况。夜间开车查看仪表盘主要是听和看,观察发动机和底盘有无异响或异常气味。要保持中速行驶,注意增加跟车距离,准备随时停车,以防止前后车相碰事故发生。
2.在城市里,要注意从左侧横过马路的行人。在夜间开车时,车速在30公里/小时以下时应使用近光灯,灯光照出30米以外。车速在30公里/小时以上时,应使用远光灯,灯光必须照出100米以外。
3.在有路灯的道路上行驶,可使用防眩目灯或近光灯和示宽灯,夜间开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在距路口50-100米处减速,并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同时开启转向灯示意行进方向。
4.夜间开车一般不使用喇叭,通常采用远近光灯反复互换的方法,代替警告前方道路状况。夜间开车临时停车或因故停车时,应始终打开示宽灯、牌照灯。夜间开车应尽量避免超车,必须超车时,应准确判明前方情况,确认条件成熟后,再跟进前车,连续变换远近灯光(必要时以喇叭配合),预告前车避让,在判定前车确已让路允许超越时方可超车,在超车中应适当加大车间距离。
5.夜间开车视线不良、路界不清,常使车辆偏离正常运动轨迹或遇到意外情况采取措施不及。驾驶者应降低车速,以增加观察、决策和作出反应的时间。倒车或调头时,必须下车摸清进退地形、上下及四周的安全界限,然后再倒车或调头,在进、倒中多留余地,在看不清目标的情况下,可用手电或其他灯光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