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宋代著名儒者程颢、程颐提出的道德修养目标。理解为保存心中本具的天理,消灭人的私有欲望。仁即是天理,不仁即是人欲。义即是天理,不义即是人欲。忠即是天理,不忠即是人欲。孝即是天理,不孝即是人欲。心平气和即是天理,浮躁骄狂即是人欲。是谓存其天理,灭其人欲!
2.长期以来,“存天理、灭人欲”一直被当作朱熹的发明而流传。事实上,这一概念在《礼记·乐记》中已经出现,其中说道:“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这里所谓“灭天理而穷人欲者”就是指泯灭天理而为所欲为者。二程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这里所谓“灭私欲则天理明”,就是要“存天理、灭人欲”。后来,朱熹说:“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