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错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及相应记录表格。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7.执行企业标准的,需提供经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8.首次申请许可或增加食品类别需提供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9.作业指导书(含操作规程),技术标准汇编(含产品、原料、检验方法)。
10.法律法规、审查细则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