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师没有任何理为不让孩子上学,适龄孩子上学接受教育是国家法律赋予孩子们的权利,也是学校、老师、社会和父母必须尽到的义务。
2.孩子不听话老师没有权力不让孩子上学。如果是九年义务制期间,适龄学生任何人不能不让学生上学。如果是高中或大学,也只有学校通过一定的程序后才能做出决定。
3.即是学生在学校表现不好,或违反了校纪校规,学校也没有不让学生上学的权力,何况老师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