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最严重的刑罚无非就是死刑了,许多犯了重罪的人被判无期都很高兴,觉得只要活着就好。但是在古代就不同了,古代也有判死刑的,但是更多的还是被流放和充军,这拿现在的看法就是还不错,只要命还在就好,但是当时的古人可不是这么想的,他们宁可直接被杀也不愿去流放和充军。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难道说当时的古人不爱自己的性命吗?
其实不是这样的,古代的流放和充军在刑罚里面是除死刑以外最重的了。但是呢要说以过去的实际情况来看,可能更多人会选择死刑。流放是将罪犯给放到荒无人烟的地方,想一想去那种地方整日的生活还不是生不如死。不但是自己,连妻儿老小也是要受到惩罚的。
被流放之后很少有人是可以回来的,更不要说是活着了。你只能在流放之地孤独寂寞的死去,尸骨都不能够被埋在家乡里。到时候你的父母、妻子、儿女你都见不到。并且在以前的话,你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一般在路上就病死了,是很痛苦的,与其受上一路的罪,还不如当时就死去,所以说大多数人不愿意被流放。
不过后来呢在这些流放之地就出现的其它势力侵略的情况。这些地方大多位于边境,在明时就经常被攻击,于是为了节约军队资源,同时对罪犯进行惩处,就决定将流放改为充军。将这些罪犯利用起来,组成保护边境的军队。
后来在明洪武时期,充军就被定了下来。凡是犯了罪被判充军的,都在刑部登记造册。当时的情况就是北方的罪犯大多是在云南、四川这些地方,南方的就是北平、大宁、辽东这些地方。可能就会有人说了,当兵是为了保卫国家去了,到时候运气好了建功立业,运气不好了就是死在战场上就好了,这比直接死了好多了吧。但是我和你说,并没有那么简单。
明朝对于充军的罪犯是不会减刑的,一般的犯人被判充军一去就是一辈子,因为这是去守护国家去了。并且最令人接受不了的就是,这个终身还有另一层意思就是比如说你是罪犯,你被惩罚充军,不是说你死了这件事就结了,你的后代还得上去参军,就这样一直这么循环下去。这个就有些怕了,这一人被判,全家都得受苦,不但是家里人,包括一个村的也是。所以说当时的人宁可直接死也不愿当兵。不过呢后来还是废除了这个不公平的规定,就是后代不需要继续被充军,这才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