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制可燃物。可燃物是燃烧过程的物质基础,所以对可燃物质的使用要谨慎小心。在选材时,尽量用难燃或不燃的材料代替可燃材料,如用水泥代替木料建筑房屋,用防火漆浸涂可燃物以提高耐火性能;对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厂房,采用抽风或通风方法以降低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在空气中浓度;凡是能发生相互作用的物品,要分开存放等。
2.隔绝空气。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过程应在密封的设备内进行;对有异常危险的生产,可充装惰性气体保护;隔绝空气储存某些化学危险品,如金属钠存于煤油中,黄磷存于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闭存放等。
3.清除火源。如采取隔离火源、控制温度、接地、避雷、安装防爆灯、遮挡阳光等措施,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温度升高而起火。
4.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为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新的燃烧条件形成,从而防止火灾扩大,减少火灾损失。具体措施有:在可燃气体管路上安装阻火器、安全水封;机车、轮船、汽车、推土机的排烟和排气系统戴防火帽;在压力容器设备上安装防爆膜、安全阀;在建筑物之间留防火间距、筑防火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