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人不计小人过,成语,是敬称对方为大人,谦称自己为小人,希望对方不要与自己计较自己的过错,或者指地位高的人对地位低的人的过错加以原谅。
2.出处:清 石玉昆《三侠五义》第33回:正思想却他之法,又见店东亲来陪罪。那人道:“你不必如此。大人不记小人过,饶恕你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