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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世说新语·贤媛》记载:魏武帝崩,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也就是说,曹操死了之后,曹丕把父亲曹操的后妃都霸占了。事实上,这也并不是曹丕第一次干这种事。公元204年,曹丕攻破了邺城,当时17岁的曹丕就霸占了袁绍之子袁熙的夫人甄宓。稍有不同的是,曹丕请求曹操成全了他的婚事,娶了甄宓,但是曹操的女人,也就是曹丕的庶母,曹丕并没有娶她们,而是把她们都安置在宫中,以满足自己的私欲。
王昭君,本是西汉的一名宫女,因没有金钱贿赂宫廷画师,导致被恶意丑化,以至错失了成为皇帝后妃的可能。在匈奴求亲的时候,不甘在宫中默默无闻的她,自告奋勇嫁去千里之外的匈奴呼韩邪单于。在呼韩邪单于死后,她又嫁给了呼韩邪单于的儿子复株累若鞮单于,也就是她的继子。
昭君虽然嫁给继子,但是依旧名垂青史,为人所颂扬。而曹丕霸占庶母的行为,则成为他身上的污点,为后人所诟病。
事实上,这两件事情根本不具备可比性。其一:曹丕是君,王昭君是臣。君主专制社会,流行一句话,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话虽然有点糙,但是理不糙。也就是说,君王可以决定一切,不论对错。而曹丕是曹魏政权的创建者,他逼迫汉献帝让位,自己登基成为皇帝,他掌握着生杀大权。面对自己的庶母,不管她们愿意不愿意,他用手中的皇权可以让自己为所欲为。
而王昭君只是嫁到匈奴的一个汉人女子,虽然被封为宁胡阏氏,但是在丈夫呼韩邪单于死后,复株累若鞮单于即位,理论上她只是复株累若鞮单于的庶母。掌握匈奴大权的是复株累若鞮单于,而她只有服从。实际上嫁给继子,对接受儒家文化的王昭君来讲,她自身是不愿意的,所以她上书汉朝皇帝,请求归汉,但是汉成帝却让她“从胡令”。从这点来说,王昭君是被迫而为。
其二:各自所处的婚俗不同。从婚俗方面来说,当时的社会,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曹丕霸占庶母,是违背人伦道德的行为,是不被士大夫及文人名士所接受的。所以,当卞太后看到曹丕与曹操的夫人嬉闹时,斥责他:狗鼠不食汝余,死故应尔!至山陵,亦竟不临。也就是,骂曹丕,猪狗不如。
而王昭君嫁给继子,实际上是遵循匈奴“兄终弟及,父死子继”的婚俗传统。因为对匈奴等游牧民族来说,他们是马背上的民族,经常打仗,人员伤亡严重。且丈夫死后,女子离开,也就意味着这个女子背后的势力也会脱离本部落。所以一方面为了给部落输入源源不断地兵源,一方面又为了保持部落的强大,女人就像父亲的财产一样可以继承的。因此,王昭君嫁给儿子完全是入乡随俗。
其三:最终的目的不同。王昭君嫁给继子,遵从的是匈奴婚俗,她是以一己之力,化干戈为玉帛,维护了汉朝和匈奴之间的和平稳定。王昭君是为国家,彰显的是一种牺牲奉献的精神,而曹丕霸占庶母,完全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两者根本不在一个高度上。
所以,曹丕霸占庶母被诟病,王昭君嫁给继子依然能名垂青史是因为背后的目的及背景不同。两者不具备可比性,结果当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