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四功五法”的3种说法 四功五法 四功五法是戏曲界经常说的一句术语。四功,就是唱、念、做、打的四项基本功,是戏曲舞台上一刻也离不开的表演手段。五法,一般是指手、眼、身、法、步。
2.手、眼、身、法、步。
手指手势,眼指眼神,身指身段,步指台步,法指以上几种技术的规格和方法。对此,中国戏曲学院副院长钮骠先生说:
前辈艺术家曾说过,“手为势,眼为灵,身为主,法为源,步为根。”其中“法”是指戏曲表演所不能背离的规矩和法度,否则就不是戏曲了。它是演员在舞台上展现戏曲表演意境和神韵的技法。
3.手、眼、身、发、步。
发指甩发的技术,此说认为“法”是“发”的讹传。
4.口、手、眼、身、步
“口”指发声的口法。此说倡自程砚秋。程砚秋先生归纳为口法、手法、眼法、身法、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