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礼仪培训师报考条件:
(1)高级礼仪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礼仪培训师从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礼仪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成绩合格。
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八年以上。
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
(2)礼仪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助理礼仪培训师从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经本职业礼仪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成绩合格。
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相关专业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
(3)助理礼仪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礼仪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成绩合格。
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试用期满。
相关专业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2.礼仪师、礼仪培训师、司仪考试采取“培训+考试+论文评审(案例分析、方案设计均可)”的模式。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在当地培训中心报名考试。
3.全国认证办为该项目考试认证制定了严格的《礼仪师、司仪职业资格考试规则》和《礼仪师、司仪职业资格统考考场情况记录表》等规章制度,而且监考实行现场监督和远程监控结合的方式。礼仪系列资格认证考试分为礼仪师、礼仪培训师、司仪考试以及高级礼仪师及大司仪论文评审,体现出了国家级考试认证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4.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在全国设立多家特许机构,逐步形成广泛的礼仪系列资格认证培训和考试网点,各地培训中心的建立必须由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统一审核和授权。所有经过授权的培训中心必须按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培训辅导。
5.考试地点由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根据考生分布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