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刽子手每年只工作三个月 他们的收入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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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堵封死的砖墙,约有三米半高”。这是1851年的时候,广州驻英代表写下的刑场观刑经历。对于在刑场观看刑罚的人而言,生死不过是刽子手刀起刀落瞬间决定的事情。但是对于已经见惯了生死的刽子手们来说,他们会不会在行刑的时候也会有一丝犹豫和不安呢?在封建社会,很多人都讲究要积阴德,刽子手一直杀人也被人们以异样的眼光看待。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对这个看上去并不祥瑞的职业趋之若鹜呢?

死刑是所有刑罚中最为残忍的一种,可是有一种职业却是见证了死刑的发生,甚至是亲自参与了死刑的执行。那就是刽子手。1895年11月四日的时候,报刊上曾经刊登了一则政府招聘刽子手的消息。按照常理而言是不需要进行额外的招聘的。因为刽子手是一种相对特殊的行业,所以它具有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封闭性与传承性。

如果一个家庭有人从事了刽子手的工作,那么家族里的子孙后代一般来说也会从事相同的工作。但是尽管如此,并不代表着这项工作十分容易。因为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杀人砍头都是一件十分需要勇气的事情。所以如果要从事这一行,最先克服的就是自己的心理问题。

不仅如此,刽子手们还需要掌握一定的生理知识,只有他们能够准确地判断人体骨骼的位置,才能够做到刀斩头落。一个合格的刽子手是能够保证尽量减少犯人在行刑时期的痛苦的。相反,一个经验相对匮乏或者是生疏的刽子手,可能就无法合格地完成这样的任务。除了技术上的要求之外,由于刽子手工作的特殊性,政府在挑选刽子手的时候,也会考量他们的身高体重。

因为刑场上可能会发生各种意外情况,所以如果刽子手的体格不够高大强健,那么就无法在危急情况发生的时候处理险情。太过瘦弱的刽子手,不用说处理这些突发情况了,甚至连砍人所用的大刀都举不起来。所以在某些特殊的时候,政府甚至会在军队中挑选合适的刽子手。

清朝光绪年间就发生过这样一则趣闻。当时上海的县衙内长期当差的刽子手在1894年的时候因病去世,但是他的同事们都不愿意来接替他的职位。因为在大家传统的认知里,认为刽子手这样的职业还是有损阴德的。所以这也就导致县衙内已经没有行刑的刽子手了。

但是当时县衙内要急需对一位死刑犯行刑,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决定去向军队借一名身高体壮的士兵。士兵们虽然平日里会进行各种苛刻的训练,可这样的经历对他们而言还是第一次。到了行刑那天,那名临时的刽子手竟然没能做到手起刀落。

死刑犯蹬着眼睛大口喘着粗气,经过了好久一会儿才完全死亡。当时有很多人都围在法场外面,他们也都看到了这样血腥而又尴尬的一幕,于是大家都议论纷纷。军营的领兵看到这样的情景,感觉面上无光,所以日后就再也不肯将士兵借给县衙了。

刽子手最早起源于秦汉时期。但是当时它只是一个兼职而已,任何国家体制内的工作人员都可以申请去充当刽子手。而且加上秦国的律法规定相当严苛,所以这样的兼职几乎没有任何油水。但是到了汉朝的时候,情况就有所转变。

公元前202年的时候,刘邦在楚汉争霸战争中夺得了胜利,建立了大汉王朝。对于他本人而言,刘邦本来就是一个从底层逐渐摸爬滚打一步步走上权力巅峰的人物。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刘邦能够体察民情。所以他就对当时较为严苛的法律体系进行了一定的改革。

尽管如此,每年也还是会有一定数量的死刑犯会被执行死刑,算下来,他们每年也仅工作三个月而已,但在这个时候,有死刑犯的家属们为了能够让他们一路走好,就不免会塞一些黑钱给刽子手们。而且从那个时候开始,刽子手这样的职业已经从官僚体系中独立出来了,并不属于兼职。所以相对于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阶级而言,刽子手每个月可以拿到的固定工资就相当于普通人家的好几倍了。

再加上罪犯的家人会为他们塞上一定数量的黑钱,所以刽子手这三个月所拿到的收入,完全可以抵普通人家半年的收入了。有些家属是希望刽子手们能够在行刑的时候尽量给死刑犯带去更少的痛苦。但是有些家属却希望刽子手们不要将人头完全斩落。因为这样他们也可以保全尸体了。而且这样的现象到了清朝的时候表现得更加突出和明显。

因为大家都觉得杀生是有伤应得的事情,所以除了世袭的刽子手之外,几乎没有人愿意从事这样的职业。既然如此,政府就有义务对那些从业的刽子手们进行一些资金上的关怀和补贴。既然挥一刀就能够得到普通人大半年的收入,那么这样又何乐而不为呢?所以尽管刽子手这个职业不是特别吉利,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加入的。

其实历史上不仅仅是中国时期的中国才有刽子手和死刑。17世纪末至19世纪中期,法国甚至有一个桑松家族就是专门为皇室服务的刽子手家族。家族中甚至有前后七代人一直充当专门的国家剃须刀。不过值得庆幸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死刑尤其是斩首死刑已经逐步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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