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购买、建造、外修、大修自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取的。
2.离休、退休也是可以提取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也是可以提取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是可以提取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也可以提取。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了房租的是可以提取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然后这个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之后仍未就业的或者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