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刘邦为什么要分封“异姓诸侯王”?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知秀网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我认为这是楚汉战争复杂的形势造成的。
这种分封制度的推行绝不是刘邦个人孤立的历史活动,而是他的上层统治阶级中一些决策人物,如张良、陈平等人根据当时社会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
实践证明,这一作法是符合当时历史客观要求的,是正确的,因为在楚汉战争中实际上已经出现了秦朝残余的郡县制与封建诸侯并存的现象。
早在秦王朝刚建立时,在实行分封制还是郡县制的问题上就有过激烈的争论。
当时,由于秦始皇采用了高压的政治手段,才取消了分封制,强行推行了郡县制。但到秦朝末年各地诸侯王的势力纷纷崛起,又恢复了分封制度。
当时项羽为了战胜刘邦,首先恢复了分封制度,他进入关中以后,就曾先后分封了十八个诸侯王。但是项羽在分封过程中出现很多弊端,其中最大的弊端就是分封的不均,史书记载他“以亲爱王,诸侯不平”。项羽“非项氏莫得用事”的错误作法便造成了“天下畔之,贤人怨之”的局面,如田荣就是因为分封的不均,首先在山东起兵反对项羽的。
在这样政治形势下,刘邦为了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以战胜项羽,也利用了这种制度。
他“反其道而行之”,不是象项羽那样“至使人有功当封爵者,印敝,忍不能予”,而是比项羽做得更果断,更公平,更符合社会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在群雄角逐中树立起自己的威信,得到他们的支持。
所以“异姓诸侯王”是社会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它代表了当时一种社会势力,反哄了当时这种社会势力的需求。
刘邦分封“异姓诸侯王”,又是争取社会各方面势力,狐立项羽,瓦解项羽的一项重要策略。正如刘邦谋臣张良分析的那样,他说。“九江王布,楚枭将,与项王有隙;彭越与齐反梁地此两人可急使。而汉王之将,独韩信可属大任,当一面。”又说:“可以山东之地王此三人,楚可破也。”韩信、彭越、英布等人,当时不管他们是项羽营垒中的人,还是刘邦营垒中的人,或者是中间势力,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要求,就是都有称王的强烈欲望。
刘邦通过分封的办法,满足了当时这些人“裂土而王”的欲望,把这些人拉到了自己一边,调动他们在楚汉战争中的积极性,这就壮大了自己的力量,削弱了敌人的力量。
如韩信就是“为汉则汉胜,与楚则楚胜”的人物,后来他就坚决站在刘邦一边,毫不动摇。
当时项羽曾派说客武涉游于韩信,企图使韩信叛汉归楚,而韩信却坚决拒绝说,“臣事项王,官不过郎中,位不过执戟,言不听,划不用,故倍楚而归汉……汉王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言听计用……我倍之不祥,虽死不易。”齐辩士蒯通也说韩信,劝他脱离刘邦,“参分天下,鼎足而立”,韩信也坚决不肯,他说:“汉王遇我甚厚……我岂可以向利倍义乎?”他仍旧“不肯倍汉”。
韩信这样坚决,充分说明刘邦孤立项羽政策的成功,说明分封策略充分调动韩信、彭越、英布等“异姓诸侯王”在楚汉战争中的积极性,使他们忠贞不二地与刘邦一道去完成消灭项羽的任务。
刘邦分封“异姓诸侯王”也是西汉初年政治和军事的需要。
当时由于西汉政权刚刚建立,在政治上和军事上都无力控制全国,刘郑为了巩固自己所建立起来的政权,无论是在政治方面,还是在军事方面都需要具有实力的“异姓诸侯王”支持。这些“异姓诸侯王”在巩固西汉政权方面确实起了积极作用,后来刘邦采取了铲除“异姓诸侯王”的作法,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失误。
刘邦与各“异姓诸侯王”的关系是极为复杂的。
但有三种关系是最明显的:
一是刘邦以封建霸主的身份向“异姓诸侯王”发号施令。他们之间有一种明显的隶属关系。一次,刘邦在一天早晨乘韩信、张耳不备竟假称汉使驰入韩信、张耳军中,此时韩信、张耳尚未起床,刘邦便随意收了他们二人的印绶。夺了他二人的军权,而另外任用他人。项羽被消灭以后,刘邦又“袭夺齐王军”,并“徒齐王信为楚王”。这些事实说明,刘邦对“异姓诸侯王”掌有任免大权。他们之间具有一种明显的隶属关系。
二是刘邦与各“异姓诸侯王”有一种军事上联盟关系,即军事协作关系,各“异姓诸侯王”又相对有自己的独立性。这一军事联盟的盟主当然是刘邦,而共同的敌人则是项羽。“汉之败彭城,塞王欣,翟王翳亡汉归楚,齐、赵亦反汉与楚和”,这说明各“异姓诸侯王”在军事上有一定的自主权。在刘邦暂时失利,无力控制他们的时候,他们可以背叛原来的军事联盟去投靠项羽,而刘邦对他们也无可奈何。
再如当刘邦调韩信等人会师垓下与项羽决战的关键时刻,这些人却按兵不动。刘邦也不敢过分相强,而是以分封韩信为“齐王”为代价,使他齐心协力消灭项羽。
三是刘邦与各“异姓诸侯王”还有一种恩惠关系,这种关系是他们联系的纽带和基础。所以这种关系尤其重要,韩信、彭越等人之所以坚如磐石,无论在什么困难的情况下都矢志不移地跟随刘邦战斗到底,就是这种恩惠关系发生了作用。
刘邦分封“异姓诸侯王”的历史作用是巨大的,他先后共分封了七个“异姓诸侯王”,即齐王韩信(后降为楚王),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赵王张耳(后改为张敖),韩王信,燕王藏荼,长沙王吴芮,其中象齐主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等人的作用更是举足轻重的。
他们之中的某一个人的行动都会影响到整个形势的变化。
如策士蒯通分析齐王韩信的作用时说;“当今两主之命县于足下(指韩信),足下为汉则汉胜,与楚则楚胜,”他又说。如果韩信既不站在汉一边,也不站在楚一边,就可以“参分天下,鼎足而居”。
从蒯通的话可以看出,韩信的力量是很大的,可以和刘邦或项羽抗衡。
也就是说韩信的力量与项羽或刘邦是势均力敌的。
拥有这样强大力量的韩信坚决站在刘邦一边,就大大增强了刘邦的力量,削弱了项羽的力量。彭越的作用是“常为游兵击楚,绝其后粮于梁地”。
汉王四年冬,项羽与刘邦在荥阳相持,彭越攻下楚地睢阳,外黄十七城,项羽闻讯后亲统精兵前来和彭越较量,这就分散了项羽的兵力,使他应付不暇,而汉王的军队则可以得到休整的机会,养精蓄锐,越战越强。汉王五年秋天,项羽败走于夏阳,彭越又攻下昌邑附近的二十多城市,得到谷物十余万斛,以供给汉王之用,从而保证了刘邦的粮饷。所以彭越在西汉政权建立过程中的作用也是相当大的。
英布原是项羽一个得力的部将,他在协助项羽降服章邯的战斗中立下赫赫战功,他作战勇猛,常为楚军先锋,因屡立战功而被项羽封为九江王。正因为这个人物特别重要,所以刘邦才急力争取他,刘邦说:“谁能为我使淮南,令之发精兵拒楚……我之取天下可以百全。”可见英布的作用也是很大的。
如上所述,可以看出“异姓诸侯王”在西汉政权建立过程中的作用。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异姓诸侯王”的存在,不是分裂的因素,而是西汉政权得以建立的稳定的因素。刘邦的分封不同于西周奴隶社会的分封,这种分封制度是在战国时期诸侯分封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是质上的区别。
这个问题可以同秦王朝的有关历史联系起来作简单分析,早在秦之初,秦始皇为了防止分裂,就曾经下令在全国取消分封制,而推行郡县制。但秦王潮并没因此而长治久安,反而很快的出现分裂局面,成为中国历史上寿命最短的朝代之。正如司马迁所说。“秦即称帝、患兵革不休,以有诸侯也,于是无尺土之封……维万世之安。然王迹之兴,起于闾巷,合纵讨伐,轶于三代……故而发其为天下雄,安在无土不王。”
西汉初年高祖刘邦吸取了亡秦的教训,他为了“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他仍然延用这种分封制度。这种分封制度一度在巩汉之统治,防止大权旁落等方面起过积极的作用。尽管刘邦后来以种种借口铲除了:异姓诸侯王”,(西汉政权建立以后,除长沙王吴芮外,其余之人都先后被刘邦铲除。)但同时又分封许多“同姓诸侯王”,这就说明这种分封制度是不能轻意废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