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