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一桩鬼魅杀人案!数任知县被杀看新知县如何破奇案?

今天知秀网小编给大家带来明朝的一桩鬼魅杀人案!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知秀网小编一起看一看。

古时候,由于科学技术的落后,人们普遍比较迷信,因而有不少的罪犯犯案之后,便会通过诈称神鬼作祟而意图逃过制裁,虽有时得以侥幸逃脱,但我们今天要讲的则是一个失败案例。

明朝时期,贵州铜仁府印江县接连几任县令死于县衙之内,继任县令虽然令官兵日夜守护于县衙内外,仍然没能逃脱毒手,且连院内的几名士兵也一同被杀。不多时,该县衙闹鬼的消息便开始甚嚣尘上,甚至传到了京城之中,因而很多备选官员都不愿前往该处任职。

然而,地方没有官员也不行,吏部经过斟酌之后,便任命举子尤思廉为印江知县。尤思廉听说之后,不仅没有初为朝廷命官的喜色,反而愁容满面的叹道,“家中清贫,辛苦读书考中举人,本以为可以就此摆脱穷苦日子,谁料想竟然被发往此处,如今却是性命也难保全了。”

与尤思廉同住一间客栈的备选吏员周元汲恰在一旁,闻言便说道,“岂有衙门死人之事?若是让我前往此处,必然无所畏惧。”

尤思廉闻言又是一叹,说道,“说的轻巧,如今已经连死几任县令了,如此情形,你还愿意前往?”见周元汲点头,尤思廉便道,“前任县令,也是吏员升任,若是能够打通关节,倒也不是不可以让你去。”

周元汲笑道,“只要可以让我到该县赴任,打通关节之钱,我可以出。”

尤思廉与周元汲商量已定,便连忙托人到吏部一番疏通,吏部郎中得知之后,说道,“朝廷虽无撤销任免之例,但印江此地的确蹊跷,倒也不是不可调整”。于是,尤思廉便被改任他处,而周元汲则被任命为了印江知县。

周元汲虽然不信鬼神之事,却也未敢带家眷赴任,只带了柯贵、卢卿两个仆从。周元汲到任之后,日夜小心,两月过去,却始终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便不禁心中疑惑,“若真是鬼魅作祟,为何始终没有动静?况且,从未听说鬼魅也会持刀杀人,必是有人杀人后以鬼魅之说遮掩。”

虽然久无异常,但周元汲仍是不敢放松警惕。白日里,主仆三人便只在前厅两旁厢房住宿,其中周元汲住在左厢房,两个仆人住在右厢房。到了夜间,周元汲则在左厢房床前悬挂三支润湿的朱笔,又在右厢房床前悬挂三支润湿的墨笔,而主仆三人则在后厅楼上歇息。

眼看无事发生,周元汲也只好静观其变,与上下官吏联络关系,若是有人请托办事、徇私枉法,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此过了半年,在县衙上下的通力配合之下,不仅县治一片清明,更是收了赃罚、孝敬银两不下三四千两。

某夜二更时分,主仆三人正在后厅歇息,周元汲突然被一阵细碎的脚步声警醒,紧接着便听前厅传来推门关门之声。周元汲连忙起身,对着同样被警醒的两个仆人轻声吩咐一阵,三人便齐声喊道,“今夜有鬼,守衙的点亮灯火。”

不多时,县衙内外顿时一片灯火通明,歇宿在县衙的众人也都纷纷聚集到了前厅之中。周元汲待内外灯火亮起,这才与两个仆人下楼来到前厅,一眼便从人群中找到了脸上带有朱墨印记的衙役惠琛、甄鉴、家利、靳保等人。

周元汲见县衙人少,便也不急于点明,而是对众人说道,“今夜果然有鬼,大家不必待在房中,我们去前院升堂。”同时令仆从通知主簿、县丞及一众捕快衙役。

不多时,县丞、主簿连同一众捕快衙役全部来到县衙,周元汲这才正式升堂,却是突然命令众人将惠琛、甄鉴、家利、靳保等八个脸上带有朱墨印记的衙役抓了起来。众人不明觉厉,周元汲却是对八人喝道,“你等意图谋杀本官,该当何罪?”

惠琛等人自然不服,连忙叫道,“鬼魅作祟,可与小的等人无关啊。”

周元汲却是冷笑一声,“鬼魅岂能杀人?前任官员分明是被你等所杀,还敢抵赖?我于左右厢房床前分别挂有三支湿朱笔和湿墨笔,你等入房行刺,面上自然会留下朱墨笔迹,你等不妨互相看看自己的脸。”

众人这才向八人脸上看去,灯火照应之下,八人脸上果然有朱墨痕迹尚未擦拭干净。周元汲冷笑一声,“你等只知我与仆人平日里住在左右厢房,却不知这乃是我设下的陷阱,如今你们还有何话说?”惠琛八人见证据确凿,无可抵赖,只好低头认罪。

原来,这惠琛、甄鉴、家利、靳保八人借着在县衙任职的便利,平日里不仅做事勤勉,而且极懂得逢迎巴结,因而取信于知县等人。之后,凭借着对当地的熟悉程度,在县中富户与知县之间牵线搭桥,收取贿赂。待到知县囊中丰盈,他们八人便将其杀死,然后公分其财产。

连杀数任县令后,为了避免被追究,惠琛等人便故意散播县衙闹鬼之说。之后新任知县到来,信了鬼魅之说,便以官兵驻守县衙内外。然而,惠琛等人却自有一条秘密通道直通县衙之内,结果信任知县非但没有逃过厄运,反而使得守在其门外的士兵也遭了殃。

审明此案之后,周元汲依照《大明律·刑律》中的“部民谋本官之律,已伤者绞,已杀者诛”,判处惠琛、甄鉴、家利、靳保八人斩监侯,财产全部充没。

案卷提交两院,大理寺、刑部对周元汲的能力大为嘉奖,同时审核交皇帝勾决后,判处惠琛等八人斩立决,妻子、儿女全部流放远地。周元汲则在印江为官九年,县境肃清,无不慑服,被升任铜仁府通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