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郡国并行制?郡国并行制对汉朝的作用有哪些?

西汉初年,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同姓诸侯国,郡国两制并行。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起源

汉朝郡国并行制早在楚汉战争时间,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殆尽。

与此同时,刘邦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称为“同姓王”,高于列侯。当时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国,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其政权与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还拥有一定的军权、财权、治权等,史称"郡国并行制"。

意义作用

削藩弱国的意义

汉高祖刘邦建汉之初,中央机构继承秦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则实行“郡国并行制”,即一方面设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和异姓子弟为王,建立诸侯国。诸侯国后来逐渐成为割据一方的地方势力。

文帝、景帝时,为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采纳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把齐国分成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以削弱其力量;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建议,削减了几个诸侯王的封区,导致了以“清君侧”为借口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

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下令取消了诸侯王的治民权,又减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的等级,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基本上解决了刘邦实行诸侯王制度的弊病,到了汉武帝时期又实行推恩令,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郡国并行制的作用

汉初政权推行郡国并行制,扩大地方王国的自治权力,中央政府对地方事务不多加干涉,也是当时“无为而治”的表现形式。其时的郡国并行制,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了较大作用。

一、增强了各国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主动性。这时诸侯王国封域大多以历史、地理诸因素形成的地域为界,每一王国成为各具特点的经济区域,故为当地政府发展地方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特别是诸侯王在国内有治民和财政自主权,大大加强了各国政权发展本地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西汉前期,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而当时许多侯国的户口增长率都超过此数,有的甚至高达20%以上,说明他们设法招引来的户口较多。《汉书·高惠高后功臣表》说:逮文、景五世间,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国自倍,富厚如之。可见侯国在恢复发展社会经济方面的作用。由于各级地方政府积极主动性的发挥,当时形成全社会的连锁反应,出现了举国上下竞相安抚百姓、努力发展社会生产的情景。

二、便于各国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生产汉初诸侯王国政治、经济权力的扩大,也利于各国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充分开发各地的自然资源。当时齐国政府除实行自由放任政策,因地制宜地发展本地生产外,还专门设有经营盐铁生产的机构,以开发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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