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失业保险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个人辞职、离职不能申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60日之内必须申报。原单位及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
2.提交资料:如果你满意以上三点要求,就可以向就业局提交以下资料申报失业险。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就业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没有问题,就业局会开具“社区函”给你。登记办证个人持“社区函”到社区登记盖章,然后再去就业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复核,个人持“社区函”回执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失业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银行卡,办理完毕后,一般次月12-20人,本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身份证到经办窗口领取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