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材料准备齐全以后提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以后就可以领取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