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四大案之一的“空印案”,朱元璋真的诛杀了数万官员?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空印案"是明初著名的四大案之一。另外三大案,是胡惟庸案、郭桓案、蓝玉案。这四大案牵连人员之广、延续时间之长,在中国历史上少见。
胡惟庸案、蓝玉案往往被合称为"胡蓝之狱",是朱元璋诛杀开国功臣的案狱事件。空印案、郭桓案则是朱元璋惩治官员贪污的事件。
空印案的案发时间、涉案被诛杀人数,一直存在很大争议。
我们先来看看空印案的经过。
空印,就是在官方文书上预先盖上印章,需要用时再填写具体内容,从而生效。
按明朝的规定,地方政府每年都要向朝廷汇报财政状况,包括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等内容,也即年度财政核算。
先由各县报给府,府审核后再报给布政司,布政司审核、汇总后则将本省的财政状况呈送给户部。
户部进行对账、审核,如果自己记录的账目与布政司呈送的报表完全相符,分毫不差,就可以结项。如果有一项不符合,整个账册便会被驳回,重新填报。
当时地方政府上缴朝廷的是实物税款,即粮食。在长途运输过程中难免有损耗,因而容易出现报表账册与实物差异的现象,户部就把整个账册驳回。
地方政府重新填报账册,国都南京附近的江浙地区还好,象很多边远地区路途遥远,交通不发达,回去后重新审核、造册、呈送,费力耗时。
往返一次快则几个月、半年,往往需要多半年时间,时间、经济成本很大。
于是,地方政府前往户部呈送账册的官员,就备有事先盖过地方政府印信的空白文册。
这样,就便于在户部审核出问题时,地方政府官员在现场重新填报,省了从南京往返地方政府盖印章的麻烦。
这个省事的办法,是从元朝流传下来的做法,明朝开国后也未明令禁止。
但是,朱元璋有一年获知此事后,雷霆大怒。
朱元璋为什么会大怒?
因为他目睹了元朝官僚们的怠政、舞弊行为,从而也加入推翻元朝的起义军。而且他认为使用“空印”是欺罔行径,会给贪污大开方便之门。
朱元璋下令严惩相关官员。多少官员被处死、判刑、坐牢?我们后面分析。
面对皇帝的盛怒和杀气,丞相、御史吓得不敢谏言,其它官员们更是噤若寒蝉。
然而,最终有个民间人士挺身而出,上书直言。
他叫郑士利,兄长是湖广按察使佥事郑士元,受“空印案”连累而坐牢。
郑士利的上书长达数千言,详细分析了空印文册的使用流程和特点,认为用它进行贪污舞弊的空间极小。而且,他认为这种做法使用已久,朝廷并未规定它属违法,那么就不能以此治罪。
也即,郑士利认为被朱元璋因“空印”治罪的官员们是冤枉的。
貌似郑士利说的有理有据。然而却是给朱元璋火上浇油。
朱元璋下令追查郑士利的幕后主使者,无果,便对郑士利处以流放之刑,就连已经刑满释放的郑士元也受此连累、处以流放。
从“空印案”可以看出朱元璋励精图治、维护统治的决心,但也再次暴露出了矫枉过正、滥杀的一面。
那么问题来了,“空印案”发生在哪一年?牵连了多少官员被治罪?
《明史刑法志》中记载它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史郑士利传》、方孝孺《逊志斋集》中记载对此有佐证。
但是有学者认为这个说法存疑。
《明史·郑士利传》中记载:"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并充军远方。"
这是什么概念?
明朝名臣方孝孺在《逊志斋集·卷二一》中认为,"叶伯巨郑士利传"载:‘洪武九年,天下考校钱谷策书,空印事起,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 "
学者柏桦在《朱元璋与空印案》中认为:"因此空印案牵连的人数应该超过千人。按照当时的官制,官吏总数约2万人,惩处千人,占官吏总数的5%,足以引起轰动效应。 "
也即,有在涉案被杀人数上,有数百人、数万人之说。
也有人将“空印案”与稍后的郭桓案关联,认为两案共计杀七、八万人。
例如著名历史学家吴晗在《朱元璋传》中认为:"空印案与郭桓案连坐被杀者,达七、八万人。 "
可以说,无论杀多少人,朱元璋都可以干得出来,但是也不能一味给朱元璋扣上滥杀的名声。
可惜“空印案”至今是个谜案,也许将永远是个历史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