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需要证件。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为适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及营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的需求,取代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在监管体制、措施以及处罚尺度方面做出了较大变革。
3.《办法》明确,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均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