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准备好办理提取业务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并如实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携带《申请书》及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金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3.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凭证》,审核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不能通过的原因。
4.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凭证》,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现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