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国别体著作。记录了周朝王室和鲁国、齐国、晋国、郑国、楚国、吴国、越国等诸侯国的历史。上起周穆王十二年(前990)西征犬戎(约前947年),下至智伯被灭(前453年)。包括各国贵族间朝聘、宴飨、讽谏、辩说、应对之辞以及部分历史事件与传说。那么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周语·祭公谏穆王征犬戎的详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櫜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增修于德而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吾闻夫犬戎树惇,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
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翻译
周穆王将去征讨犬戎,祭公谋父劝阻说:“不能这样做。先王以道德昭示天下而不炫耀武力。平时敛藏军队而在适当的时候动用,这样它才会显示出威力,炫耀就会滥用,滥用便失去了威慑作用。所以周公的颂诗说:‘收起干戈,藏好弓箭,我只求让美德遍及全国而发扬光大,相信我王定能长保封疆。’先王对于百姓,鼓励他们端正德性和敦厚品行,广开财路以满足需求,使他们有称心的器物使用,明示利害所在,依靠礼法来教育他们,使他们能趋利避害、感怀君王的恩德而畏惧君王的威严。所以先王能使自己的基业世代相延并不断壮大。
“从前我们的先王世代担任农官而尽心为虞、夏做事。到夏朝衰落时废去了农官而置农事于不顾,我们的先王不窋因此而失去官职,只好跑到与戎狄接邻的地方居住下来,但他不敢荒废祖业,常常砥砺自己的德行,继承祖先的业绩,维护他们的教导和典则,时刻勤勉有加,以敦厚自守,以忠信自奉,在立德立业上比前人做得更出色。到了武王时,继续发扬光大先人光明磊落的德行并又增以仁慈和善,敬奉神灵、保护百姓,神人无不欢欣喜悦。而商王帝辛则为民众深恶痛绝,百姓无法忍受他的残暴统治,都乐于拥戴武王,武王才出兵商郊牧野。可见先王并非崇尚武力,只是体恤百姓的忧患而除去他们的祸害。
“先王的制度规定,在王畿内的是甸服,在王畿外的是侯服,侯服之外的是宾服,夷蛮地区是要服,戎狄地区是荒服。属甸服的供日祭,属侯服的供月祀,属宾服的供时享,属要服的供岁贡,属荒服的则有朝见天子的义务。这每天一次的祭、每月一次的祀、每季一次的享、每年一次的贡和一生一次的朝见天子之礼都是先王定下的规诫。如果甸服有不履行日祭义务的,天子就应内省自己的思想;侯服有不履行月祀义务的,天子就要检查自己的号令;宾服有不履行时享义务的,天子就要检查法律规章;要服有不履行岁贡义务的,天子就要检查名号尊卑;荒服有不履行朝见天子义务的,天子就要内省自己的德行,依次做了上述的内省检查后如还有不履行义务的才可以依法处置。因此,才有惩罚不祭、攻伐不祀、征讨不享、谴责不贡、告谕不朝的各种措施,才有惩罚的刑法、攻伐的军队、征讨的武备、谴责的严令、晓谕的文辞。如果颁布了法令、文告后还有不履行义务的,那就再一次内省自己的德行而不轻易劳民远征。正因为如此,近处的诸侯才没有不听从的,远处的诸王也没有不信服的。
“如今,自从大毕、伯士去世以后,犬戎的君长一直按照荒服的职责来朝见,而天子却说‘我将以不享的罪名去讨伐他们’,并以此向他们炫耀武力。这难道不是废弃先王的遗训而使王业败坏吗?我听说犬戎性情敦厚纯朴,能遵守先人的德行而专一不变,他们是有能力抵御我们的。”
周穆王不听劝告,去征讨犬戎,结果只得到了犬戎进贡的四只白狼、四只白鹿回来,从此荒服地区的诸侯再也不来朝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