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用作矿泉水瓶等。耐热70度,高温或使用10个月后易释放致癌物质。
2.“02”—HDPE,高密度氯乙烯。可耐110度,如商场用的塑料袋,不宜重复使用。
3.“03”—PVC,聚氯乙烯。其制成的产品含有害物质,不宜装食品,尤其不能加热使用。
4.“04”—LDPE,低密度聚乙烯。耐110度,常用作保鲜膜。
5.“05”—PP,聚苯烯。耐130度,可用作微波炉加热餐盒(唯一能用的材料)。现在部分奶瓶、茶杯的材料。
6.“06”—PS,聚苯乙烯,在高温、微波炉中会分解有害物质。
7.“07”—PC及其他。多用于制造奶瓶、太空杯等。但超过95度时会分解双酚等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