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对逃兵实行十一抽杀律,意思是每10人抽一人处死,如果全部处死就没士兵为皇家打仗了。
也就是说处死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意思是杀鸡儆猴,警告士兵不许临阵脱逃,否则这就是下场。
在我国古代,秦始皇的军队号称“虎狼之师”,秦军打起仗来不要命。众所周知,打仗意味着死亡,难道秦国士兵天生不怕死吗?
非也,有句话叫做“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秦国士兵在战场上杀一个敌人,就把敌人的头颅割下来,绑在腰间,战斗结束后,以人头多少奖赏。
人头多的有机会升官发财,这叫“以人头记功”。
纵观历史,我们横向发现在同时期的古罗马军队打仗也很勇猛。
也许大家还记得斯巴达克起义吧?说的是古罗马一个叫色雷斯的奴隶,带领着奴隶们反抗罗马的统治爆发的起义。
这些斗士曾被奴隶主逼着和老虎狮子搏斗,电影《角斗士》演绎的就是这段血腥历史。
然而这些角斗士起义时间不长就被皇家军队消灭了,皇家军队是怎样消灭了斯巴达克起义的呢?要知道这些人可都是和老虎狮子搏斗过的野蛮人,打仗彪悍有经验,怎么就会被打败了呢?
原来罗马皇家军队没有采用秦国军队的奖励方法,而是采用了残酷的十一抽杀律来威胁士兵上阵杀敌。
刚开始皇家军队和斗士们一交手就败,主要是起义军太生猛,皇家士兵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眼看义军势如破竹,攻城略阵,皇家军队兵败如山倒。这时候罗马三军统帅克拉苏想起了先人用过的十一抽杀律。
十一抽杀律早在之前就出现了,由于太过残酷轻易不敢用。其办法是把所有的军队集中在一起,每10人为一组抽签儿,这10人中必有一人会抽到被处死的签子,也就是说处死这一个人来震慑其他的人,有点杀鸡给猴看的意思。
据说克拉苏为消灭斯达巴起义,一次就杀死了上千名罗马士兵,克拉苏元帅打算杀两回,结果杀了一回就制止住了士兵们的败逃。
士兵们心里想,如果再不卖力打仗,说不定哪会儿就抽到了自己,与其被杀还不如抱团杀敌,取得胜利就不必抽签受死了。
本来抽签就没有确定性,谁知道能轮到谁呢,谁又能保证不轮到自己呢?
这就好比用左轮手枪打赌射脑袋一样,总有被打死那一个人。值得一提的是,十一抽杀律处死方式可比左轮手枪残忍多了,十一抽杀律是用石头把人活活砸死。讲真这种恐怖心理比战死还令人恐怖。
罗马皇家军队就是利用这种办法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或许是“十一抽杀律”过于残忍,史上有据可考的仅执行过四次。
综上所述,十一抽杀是每10人抽一个,杀死一人用来警告其他人,如果都杀死士兵也就没什么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