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可分为:并列、递进、转折、承接、因果、条件、选择和假设等八种。
1.平行并列:前后分句所列举的情况,在逻辑上平行并列、程度相当,不分先后、主次。
2.表示递进关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句相连,表明后一种情况的程度更深一层。
3.表示转折关系:对前面分句提出的某种已存事实或情况,后面分句转而述说并非理所当然的推论,即相反或相对的结论。且后面分句“并非理所当然的推论”才是说话人所要表达的真正意图。其表明前后逻辑关系的对立。分句之间有偏 、正句之分,前偏后正。
4.表示因果关系:由前分句所表达的事物,是后分句所表达的另一事物出现的原因或结果。有说明因果与推论因果两种句式。分句之间有偏 、正句之分,前偏后正。
5.表示条件关系:分句之间的关系是条件和结果的关系,表示事情或动作的发生需要或排斥条件。分句之间有偏 、正句之分,前偏后正。
6.表示承接关系:也叫连贯关系,指前后分句所表达的事情或动作的发生,前后连贯、挺有秩序。分句之间无偏 、正句之分。
7.表示选择关系:也叫取舍关系,前后分句所表示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况将不同时出现,且已经作出取舍、亟待作出取舍或无须作出取舍。包括确定选择和不定选择两类。分句之间有偏 、正句之分,前偏后正。
8.表示假设关系:
表示前分句所假定某种情况出现(或不出现)了,就会(或者也不会、也不能)引发后分句所表达的另一种情况的出现。分句之间有偏 、正句之分,前偏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