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限为 6年,包括 12 个月的实习期。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第五十六条和第七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 12 个月为实习期。
3.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 12 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 12 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