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房款,可以凭提取资料,每三年提取一次。
2.首次办理,提取人需提供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用于公积金中心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审查校验,并留存全套提取证明资料。再次办理,职工家庭婚姻、住房等信息未发生变化,再次办理时,仅需留存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的复印件及提取凭证。
3.办理地点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及缴存银行。
4.办理时间是工作日,提取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5.温馨提示:办理提取时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存款账户上均应保留百元以下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