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增加到30000元,不限次。
2.增加部分家用医疗器械商品,在离岛免税商品清单中增加视力训练仪、助听器、矫形固定器械、家用呼吸支持设备(非生命支持),每人每次限购2件。
3.首饰、香水、笔、服装服饰、玩具(含童车)限量5件。
4.工艺品、手表、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鞋帽、箱包、皮带、小皮件、美容及保健器材、餐具及厨房用品限量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