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民族共包括56个民族,分别是蒙古族、藏族、苗族、壮族、回族、维吾尔族、彝族、布依族、朝鲜族、侗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傈僳族、畲族、拉祜族、满族、瑶族、土家族、哈萨克族、黎族、佤族、高山族、水族、东乡族、景颇族、土族、仫佬族、布朗族、毛南族、锡伯族、普米族、纳西族、柯尔克孜族、达斡尔族、羌族、撒拉族、仡佬族、阿昌族、塔吉克族、怒族、俄罗斯族、德昂族、裕固族、塔塔尔族、鄂伦春族、门巴族、基诺族、乌孜别克族、鄂温克族、保安族、京族、独龙族、赫哲族、珞巴族、汉族。
2.除此之外,也有数个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认定的未识别民族,尚有少量未经识别的民族,包括僜人、蔡家人、菜族人、老品人、八甲人、夏尔巴人、土克曼人、摩梭人、克木人、穿青人)等未识别民族。
3.尽管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不到10%,但分布却十分广泛,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的60%以上,少数民族自治地区除了新疆西藏外汉族均居于绝对多数。
4.由于历史和地理等方面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与内地沿海汉族地区的人口密度差距悬殊,例如少数民族聚居的西藏自治区人口密度仅为每平方公里1.8人。
5.少数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各省、自治区。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5个自治区和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l200多个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