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规范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相关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飞行安全,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企业及其生产的民用无人机,适用本办法。
3.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实施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的行业管理,对民用无人机产品开展唯一产品识别码管理,制定民用无人机相关生产制造标准,建立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产品信息系统。 省、自治区、直辖市航空工业主管部门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的行业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