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贫苦农家的开国皇帝,朱元璋经历了元朝末年的政治腐败,百姓居无定所,却要交纳众多苛捐杂税,民不聊生的苦日子,而导致这些的根源莫不是贪腐。这也让朱元璋对贪腐深恶痛绝。
经过元朝末年的几十载奋斗,他也终于战胜了陈友谅、张士诚,成功建立大明王朝。而在他的规划之下,治理贪腐,稳定民心,巩固统治便成为首要问题。于是一项项严苛的法令,便相继颁布。
《大明律》中,规定凡是官吏有贪赃枉法者,一律尽皆发配充军,但凡有贪污银两六十两者,一律枭首示众。而对于行刑方式也是五花八门,包含廷仗、剥皮、凌迟、杆秤、刷洗、株连等酷刑。
而且由其开始建立的锦衣卫,也成为了特务监视机构,对于各个官员日常生活都了如指掌,最为甚者,他还通过《大诰》中史无前例,后无来人的将执法权赋予了底层群众,而群众都可以将贪污腐败官员押赴京城,胆敢阻拦者一律杀无赦。
那么这诸多的措施之下,治理的效果如何呢?《明史》中如此评价“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焕然丕变矣”,可以说这就是古代封建社会老百姓最为幸福的时代。但是对于官员 而言,却一时间人心惶惶。
自明朝开国伊始更是有多达几万官员被杀,而明初四大案中,郭恒案、空印案目标更是直接指向涉嫌贪墨的官吏,而胡惟庸案,蓝玉案中官员也都有涉嫌贪污之罪责。洪武四大案所杀更是以十万计。但是即便如此,贪污者还是层出不穷。
一项项严苛的法令,却无法根治腐败,这又是为什么呢?作为依附于皇权之上的官员,他们在通过读书取士或者战场杀伐,成为官员之后,也便成为统治阶级的一部分,自然便要进行索取,而这种专制之下又没有合理有效的监察手段。最为要命的便是,朱元璋刑法严苛的同时,却给官员的俸禄少之又少。
《明史·卷七十二·志第四十八》中,正一品,一千四十四石。正七品 ,九十石……俱米钞本折兼支。 随着银本位的提升,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低薪越来越无法满足官员的开支,而掌握着权力的他们,自然会 大兴腐败。
但是在其去世三百多年后的,大清雍正朝时,这种官员贪腐问题,则得到了大大的改善。在九子夺嫡中胜利的雍正帝,手段同朱元璋一样,狠辣严厉,但是再其狠辣严厉之时,却有着三项措施,巧妙的为贪腐,开出良药。
上台之后,雍正帝将八爷封为和硕廉清王,慢慢的积蓄力量,登基四年后,削其王爵,圈禁,并削宗籍,这一次捎带的还有九阿哥。此后便是年羹尧、隆科多,这些人无一不是结党营私
而在稳定了皇权之后,他也正式对贪腐下手。首先,便是清查亏空,设立会考府。通过会考府,赋予他们直接上奏的权利,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也有理清了财政体系,找出亏空的来源,才能够追本溯源。
第二个,便是耗羡归公,高薪养廉。他一改明朝对官吏的底薪制度,实行高薪。规定地方多征收的税收,全部上缴国库,并且根据官员官职高低、责任的划分来确定俸禄。
第三个,即时候补。与朱元璋的大开杀戒相比,雍正帝显得更加圆滑,派遣官员查抄账目之时,都会跟随一批候补官员,一旦发现贪污,立刻由候补官员,补上空缺。
而也正是通过这三项措施,雍正帝先明确了财政体系,然后抓住了官员们努力的终点钱和名声。而也正是如此,让雍正朝的贪腐情况显然要比朱元璋时期要好,也为康乾盛世的起承转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