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2.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3.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4.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5.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