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太原狱篇讲了什么故事?原文是如何描写的呢?

聊斋志异《太原狱》原文

太原有民家[1],姑妇皆寡[2]。姑中年,不能自洁,村无赖频频就之。妇不善其行,阴于门户墙垣阻拒之。姑惭,借端出妇[3];妇不去,颇有勃谿[4]。姑益害,反相诬,告诸官。官问奸夫姓名。媪曰:“夜来宵去,实不知其阿谁,鞠妇自知。”因唤妇。妇果知之,而以奸情归媪,苦相抵。拘无赖至,又哗辨[5]:“两无所私,彼姑妇不相能,故妄言相诋毁耳。”官曰:“一村百人,何独诬汝?”重笞之。无赖叩乞免责,自认与妇通。械妇,妇终不承。逐去之。妇忿告宪院[6],仍如前,久不决。

时淄邑孙进士柳下令临晋[7],推折狱才[8],遂下其案于临晋。人犯到,公略讯一过,寄监讫,便命隶人备砖石刀锥,质理听用[9]。共疑曰:“严刑自有桎梏,何将以非刑折狱耶?”不解其意,姑备之。明日,升堂,问知诸具已备,命悉置堂上。乃唤犯者,又一一略鞠之。乃谓姑妇:“此事亦不必甚求清析。淫妇虽未定,而奸夫则确。汝家本清门口[10],不过一时为匪人所诱[11],罪全在某。堂上刀石具在,可自取击杀之。”姑妇趑趄,恐邂逅抵偿[12]。公曰:“无虑,有我在。”于是媪妇并起,掇石交投。妇衔恨已久,两手举巨石,恨不即立毙之;媪惟以小石击臀腿而已。又命用刀。妇把刀贯胸膺,媪犹逡巡未下。公止之曰:“淫妇我知之矣。”命执媪严梏之,遂得其情。笞无赖三十,其案始结。

附记:公一日遣役催租,租户他出,妇应之。役不得贿,拘妇至。公怒曰:“男子自有归时,何得扰人家室!”遂笞役,遣妇去。乃命匠多备手械,以备敲比[13]。明日,合邑传颂公仁。欠赋者闻之,皆使妻出应,公尽拘而械之。余尝谓:孙公才非所短,然如得其情,则喜而不暇哀矜矣。

聊斋志异《太原狱》翻译

太原有户人家,婆、媳都是寡妇。婆婆方到中年,不能自守。村里一个无赖常常跑到她家里去跟她私通。媳妇看不惯,暗暗地在门口、墙头下阻挡那个无赖,不让进门。婆婆十分羞惭恼恨,找了个茬要休了媳妇。媳妇不愿走,因此婆媳二人天天吵架。婆婆更加愤怒,便反咬一口,向官府诬告媳妇有奸情。官府问她奸夫的姓名,婆婆既:“那人黑夜来天明就走,谁知道是谁?拷打那淫妇,就会知道!”于是,又传唤媳妇。媳妇果然知道奸夫的姓名,但却说是婆婆跟那人私通,不是自己。二人争执不休。官府便将那个无赖拘拿了来,无赖又申辩说:“她们两个我谁都没有私通,是她们婆媳合不来,所以胡说八道冤枉我!”官府说:“一村上百人,怎么单单冤枉你!”将他重打一顿。无赖只得招供说是跟媳妇私通。官府拷打媳妇,她却始终不承认。官府便判决婆婆可以将媳妇赶出家门。媳妇不服。忿忿地又告到了省里。像上次一样,省里也不能判决。

当时,正好淄川县的进士孙柳下做临晋县令,以善断案而闻名。省里便把这个案子下到临晋,让孙县令审理。人犯带到后,孙县令略略审讯了一遍。就将犯人暂且下到狱中。让衙役准备砖头、行块、刀子、尖锥等东西,等黎明时使用。衙役们都困惑不解,说:“要上酷刑,自有板子大棍,怎么拿这些不是刑具的东西审案呢?”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姑且准备下再说。

第二天,孙县令升堂。问知吩咐预备的东西都已备好,便命都摆到大堂上。将犯人带上来,又挨个大略审问了一遍,才对婆媳二人说:“这件事也没必要搞得多么清楚明白。淫妇是谁虽然定不下来,但奸夫已经明确。你们家本是清白人家,不过是被坏人一时诱骗了罢了,罪责全在那奸夫身上。大堂上现有刀子、石块,你们自己拿去给我将那奸夫杀了!”婆媳听说,害怕一旦失手会偿命,孙县令说:“不用担心,由我作主!”于是,婆媳二人一同起身,拾起石块砸那个无赖。媳妇早对那无赖恨入骨髓,两手搬起块大石头,恨不能立即砸死他!婆婆则只是拿些小石子往无赖的屁股、大腿上砸。孙县令又命用刀子,媳妇拿起刀来,一刀往那无赖的胸膛上捅去;婆婆则犹豫着不敢下手。孙县令见状,忙阻止说:“行了!我已知道淫妇是谁了!”命将婆婆拿下,严刑拷打,果然讯知实情。痛打了那无赖三十大板,才了结了这个案子。 [2]

附记:有一天孙知县打发差役去催征租税,欠租户的男人出门在外,由他的妻子出面应酬。差役没有从她那得到贿赂,就把那女人捉到衙门。孙知县得知此事生气地说:“男人出门自有回家的时候,怎么能骚扰人家的妻子呢!”于是把差役抽打一顿,放走了那女人。他又命令工匠多准备些手铐,准备催租的时候使用。第二天,全县都传诵孙知县仁慈。拖欠租税的人听到消息后,都让妻子出面应付,孙知县把这些人都捉起来上了刑具。我曾经说过:孙知县的判案才能并非有所短缺。但是如果知道了其中的真情,那他就会为自己的发现高兴,而顾不得去哀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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