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办企业暂不属于国有资产。
2.村办企业是指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后,取消了公社、大队或生产队等组织机构,原大队和生产队兴办的企业改归村管理,变为村办企业,生产资料和生产的产品归村劳动者集体所有,属于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