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人的最终结局是嫁给忠顺王府的优伶琪官蒋玉菡。
第五回中袭人的判词写道:“堪叹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第二十八回庚辰回前批:“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第二十八回行酒令时蒋玉菡说了一句“花气袭人知昼暖”,薛蟠喧嚷道“你怎么念起宝贝来?”,并说“袭人可不是宝贝是什么!你们不信,只问他。”说毕,指着宝玉。后经妓女云儿解释,大家才知道原因。少刻,宝玉出席解手,蒋玉菡便随了出来。二人站在廊檐下,蒋玉菡又陪不是。二人互表敬慕,互赠礼物。蒋玉菡赠给宝玉一条茜香罗,这条茜香罗后来被宝玉系在袭人的腰上。
袭人的警幻判词、“脂批”和有关情节描写都可以证明袭人最终嫁给了琪官蒋玉菡。袭人的最终结局是嫁给琪官蒋玉菡,这是没有异议的。
问题在于,为什么袭人会离开贾府而嫁给优伶蒋玉菡?
由于第八十回之后的文稿已经佚失,八十回之后的故事情节,只能根据前八十回的伏笔和“脂批”的提示进行合理的推测。
目前关于袭人离开贾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
(一)、袭人为了避难而自行逃离贾府。
依据就是第六十三回中袭人抽的花签签词。
第六十三回:“袭人便伸手取了一支出来,却是一枝桃花,题着‘武陵别景’四字,那一面旧诗写着道是:‘桃红又是一年春’。”
武陵,指位于湖南张家界市的武陵源,陶渊明《桃花源记》中所记的桃花源是也。《桃花源记》中云:“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宋·谢枋得《庆全庵桃花》诗:“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因此武陵源又称“世外桃园”和避难之所。
有人根据此签签词及诗句的意思推测,袭人在贾府被抄家后,为了避难而自行逃离了贾府,后因某种机缘嫁给了琪官蒋玉菡,由此认为袭人是个无情无义之人。
但持这种观点的人对袭人婚后的行为却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第二十回庚辰双行夹批:“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这“好歹留着麝月”中的“好歹”二字已经是祈求的语气了,袭人离开贾府出嫁之后依然念念不忘宝玉的生活起居,可见她是个多么有情有义的人。如果袭人是个无情无义之人,为了自己避难而决然离开宝玉,那她出嫁后就没有必要再回到贾府向宝玉哀求好歹留着麝月了。
第二十八回庚辰回前批:“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袭人与蒋玉菡婚后仍然供奉宝玉宝钗夫妻得同始终,这些都说明袭人是个有情有义之人。
这样一个有情有义之人,绝对不会为了自己避难而决然离开贾府弃宝玉而去。
事实上袭人也不能自行逃离贾府。因为袭人是卖倒的死契,未经贾府同意并发还卖身文契,袭人是不敢擅自逃离贾府的,他人也不敢收留。
清初因奴婢(奴仆)不堪其苦,大量逃亡。旗下奴仆大批逃亡直接影响八旗生计,清廷为此制定了严苛的逃人法,设立督捕衙门,督捕逃人,惩罚窝主。逃人法规定查获的逃人鞭打一百,归还原主。藏匿逃人者从重治罪,本犯处死,家产没收,邻里、甲长、乡约,各鞭打一百,流徙边远地区。顺治五年题准,逃人窝家正法,妻子家产,籍没给主。十三年又题准,凡逃一次者面上刺字,二次者正法。十四年又定,窝犯免死,责四十板,面上刺字,家产、人口给予八旗穷兵。康熙七年覆准,三次逃者,绞监候。二十二年又复准,三次逃者免死,发往宁古塔与穷兵为奴。乾隆年间,对逃奴和藏匿逃奴的处罚仍然较重。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于情于理于法,袭人都不可能擅自逃离贾府。
(二)、袭人嫌贾宝玉不上进而离开贾府。
张爱玲认为袭人可能是在贾府败落后,嫌贾宝玉不上进而出贾府。她在《红楼梦魇·三详红楼梦》中说:“想必穷了之后宝玉不求进取,对家庭没有责任感,使袭人灰心。正值荣府支持不了,把婢仆都打发了。花家接她回去,替她说亲。她临走说:‘好歹留着麝月’,让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个可靠的人。‘宝玉便依从此话’。显然宝玉也同意她另找出路。”
但我认为张爱玲的这种说法不太符合情理。
第九回中,袭人笑道:“读书是极好的事,不然就潦倒一辈子,终久怎么样呢。但只一件,只是念书的时节想着书,不念的时节想着家些。别和他们一处玩闹,碰见老爷不是顽的。虽说是奋志要强,那工课宁可少些,一则贪多嚼不烂,二则身子也要保重。这就是我的意思,你可要体谅。”第十九回中,袭人道:“你真喜读书也罢,假喜也罢,只是在老爷跟前或在别人跟前,你别只管批驳诮谤,只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也教老爷少生些气。”
从以上袭人的话中可以看出,袭人劝宝玉,只是劝他装个象读书的样子,以免惹贾政生气被打,并未劝宝玉刻苦用功读书和与士大夫交游。
事实上,一个卖身为奴的女子,只图终身有个依靠,哪还敢奢望夫婿上进出将入相博得封妻荫子?袭人嫌贾宝玉不上进而离开贾府,纯粹是无稽之谈。
实际上袭人是“卖倒的死契”,其人身和婚嫁则由贾府支配,基本上与花家无关,同时也不是花家说接她回去就能接她回去的。“花家接她回去,替她说亲”,也是无稽之谈。
第三十六回中袭人对宝玉说:“难道作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有人将袭人的这句话理解为:“你穷到做强盗了,难道我还会跟着你?”,认为这句话表明袭人只愿跟着宝玉享富贵而不愿跟着宝玉共患难,因此推测:贾府败落以后,宝玉贫困潦倒,袭人不愿意再跟着他,毅然弃他而去。
但我认为这种说法也不符合情理。
其一,当时的情景下袭人不可能向宝玉表达这种意思。
在第十九回中袭人用母兄赎她回去等话试探宝玉是否真心留她,第三十六回中王夫人将其内定为宝玉的姨娘,此时的袭人自然是一心一意地跟定宝玉,哪还会起二心?在当时的情景下,袭人是绝对不可能向宝玉说:“你富贵我跟你,你贫穷咱俩拜拜。”
其二,袭人嫁给蒋玉菡表明她并非是贪图富贵之人。
第二十回庚辰双行夹批:“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表明袭人嫁给蒋玉菡时贾府还没有完全崩溃。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此时的贾府再困难、再不济,也比袭人乡下的家要强过许多倍,袭人不可能放着好日子不过而回到乡下过穷日子。
袭人出嫁给蒋玉菡时宝玉仍然是一个贵公子。而蒋玉菡呢,则是一个下九流的戏子,处于社会最底层。如果袭人只是为了贪图富贵,怎么会舍弃一个富贵公子而嫁给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下九流戏子?无论从社会地位还是从生活条件考虑,袭人都不会主动提出离开贾宝玉而嫁给一个自己并不熟悉、并不了解的下九流戏子蒋玉菡。
对于袭人说“难道作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我认为不能理解为:“你穷到做强盗了,难道我还会跟着你?”,而应该理解为:“你做了强盗,难道我也跟着你做强盗?”。意思是说你做坏事难道也要我跟你一起做坏事?袭人的这句话是对宝玉的规箴。正是因为袭人认为自己已经成为宝玉的准侍妾并一心一意地跟定他,才会用这句话对宝玉进行规箴。
以上分析表明,袭人不是因为贾府败落宝玉潦倒弃之而去。
(三)、王夫人因推卸责任而将袭人赶走。
我的一位好友在红楼梦读书群里讲《论袭人》时说:“我觉得最大可能袭人是被王夫人赶走的,因为她无法向贾政交代为什么私下给了宝玉小妾,这个事情在前文有说,可是赵姨娘那次还没有给贾政提起,但是必定伏下后文,后文贾政知道了之后,王夫人为了推卸责任,必定想方设法把袭人赶走了。”
我认为这种说法的理由不够充分。
妾不是正妻,无须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以为其子指定侍妾。王夫人作为母亲,有权为宝玉选定侍妾。在第七十八回中,王夫人将此事向贾母作了汇报,贾母也表示同意。贾母听了笑道:“原来这样,如此更好了。袭人本来从小儿不言不语,我只说他是没嘴的葫芦。既是你深知,岂有大错误的。”王夫人有权为宝玉选定侍妾,并征得贾母的同意,本身并无不当和违礼之处,不存在推卸责任的问题。
何况袭人是王夫人亲自为宝玉选中的侍妾,她将袭人撵走,岂不是自己打嘴?
事实上王夫人特别赏识和器重袭人,希望她能长远服侍宝玉。
第三十六回中王夫人含泪对宝钗、凤姐说道:“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比我的宝玉强十倍!宝玉果然是有造化的,能够得他长长远远的伏侍他一辈子,也就罢了。”
王夫人希望袭人能长远服侍宝玉,自然不会将袭人撵出贾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