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货的盘盈应记入原材料等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管理费用等;盘亏应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原材料等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