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五天内要处理,但是没有具体规定从哪天算起15天内,所以在记分周期内解决就行。
2.处理方式是参加学习再考一遍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解除驾驶证的停止使用。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后,二十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即科目一)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