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保险: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劳动或暂时中断劳动,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许多国家称为社会保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保险是劳动者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一定贡献后获得的一种基本权利,这种权利是通过国家立法加以保证,带有强制性质。
2.劳动保险包括:单位必须帮劳动者缴纳社保,因为社保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的,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必须帮劳动者缴纳的,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的单位还会帮员工做住房公积金。这就是所谓的五险一金了,但是公积金还不是强制的,所以这还是要看用人单位。但是社保这一块是单位必须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的。
3.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4.职工福利费的包括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