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包装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有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3.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生产企业所在地;
4.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要求,需要标注产品规格、牌号和主要零部件的名称、内容的,应当用中文标注;需要事先告知消费者的,应当用中文标注。外包装上标明的,或者事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信息的;
5.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限或者有效期;
6.产品因使用不当容易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7.裸体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特点难以贴标签的裸体产品,不得贴产品标签。
8.所以说外包装上一定要写上制造商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