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营手工业,官府经营;特点是政府直接经营,大作坊生产,资金雄厚,产品精美;市场不流通,只供官府使用;明中叶以前占主导地位;用于官府及皇室使用。
2.家庭手工业,以家庭为单位的自主经营;规模小,没有太多的资金,营利不是主要目的;小部分作为商品流通;产品主要用于交纳赋税和自己消费;作为农户的副业,无明确地位。
3.民营手工业,民间私人经营;规模较大,资金较雄厚;产品大部分在市场流通;明中叶以后占主导地位;产品用于民间消费,在市场流通,以营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