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考试科目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专业综合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
2.其中,统考外国语以外的其它语种,由单位自命题。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
3.法律硕士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在教学上,法律硕士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