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
目前认为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是治疗哮喘最好的选择,可避免或减少药物全身吸收的副作用。也有研究证明,妊娠期哮喘患者使用中低剂量ICS是安全的。
CS药物用量介绍:低剂量:丙酸倍氯米松200~500 μg/d,布地奈德200~400 μg/d,氟替卡松100~250 μg/d;
中剂量:丙酸倍氯米松500~1000 μg/d,布地奈德400~800 μg/d,氟替卡松250~500 μg/d)
提醒:目前ICS中,孕妇可用的B类药物仅有布地奈德。每天用量为100~200 μg对胎儿是安全的。一些长期咳嗽的患者也建议可使用布地奈德雾化吸入,对胎儿影响较小,安全性高。
2.白三烯调节剂
其中孟鲁司特、扎鲁司特均为B类药物,可减轻哮喘症状,且无增加早产风险。
ACOG-ACAAI推荐只有在妊娠哮喘患者对其他药物抵抗,并且在妊娠前已显示其具有无可匹敌的疗效,才考虑应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
3.长效β2受体激动剂
长效β2受体激动剂主要有福莫特罗和沙美特罗,这两种药物属于妊娠C类药物。
按照ACOG-ACAAI推荐,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对于正在应用ICS的妊娠哮喘患者可作为首选的添加药物。对于那些应用中剂量ICS控制不佳哮喘孕妇和那些怀孕前对沙美特罗反应良好的中、重度哮喘孕妇,推荐应用沙美特罗。因为沙美特罗有效性和耐受性均远好于茶碱类,推荐应用沙美特罗代替茶碱类药物。
4.色甘酸钠和奈多罗米钠
色甘酸钠和奈多罗米钠均属妊娠B类药物,在妊娠期可安全使用。
不过此类药物与ICS相比,疗效有限,对于妊娠期轻度持续哮喘患者可选择使用,但不作为首选药物。
5.茶碱类
这是在中国应用最多的一类药物了,但其属于妊娠C类药物,所以不作为妊娠哮喘首选药物。
注意:茶碱可通过胎盘屏障,在母体和脐带血清中的茶碱浓度无显著差异,而且,茶碱的治疗浓度与中毒浓度较为接近,容易出现中毒症状,所以用这类药物须频繁监测血或尿中的茶碱浓度,及时调整剂量,以避免严重不良反应。
提醒:妊娠期轻度持续哮喘患者可以选择低剂量茶碱。对于妊娠期中重度哮喘患者,只有当ICS不能控制时,才考虑联用长效β-受体激动剂及茶碱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