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访问学者(visiting scholar)是指以进修和研究为目标的留学人员。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于 1987 年发布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身份的管理细则》中规定,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身份,按留学目标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均在出国前确定,出国后不得改变。公派出国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在国外期间不得攻读学位,但如在规定进修期内已完成出国前确定的进修或研究课题计划,国外的导师和学校愿授予学位则可接受。
2.申请人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二、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四、身心健康。五、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六、申请时应符合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七、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