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业14个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服务业与其它产业部门的基本区别是服务业生产的是服务产品,服务产品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服务业和第三产业在日常应用上是有区别的。一般地,通过国民经济具体产业部门如农业、工业、建筑业等来描述国民经济产业部门时,就采用“服务业”,通过国民经济产业发展层次如第一次产业、第二产业等描述国民经济产业部门时,就采用“第三产业”。